曹莹的堂姐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各方的压力让她难以承受
曹莹趴在宾馆的床上做作业
□东快记者王一林良划文/图
昨天下午,乌云挤满了福州的天空,这天空似乎是踟蹰了一会,才慢慢飘起小雨。曹莹(化名)抬头看了看天,也望了望从四处赶来看望她的人们,小心翼翼地往堂姐的胳膊弯里躲了躲。
突然而至的陌生人为她而来,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父亲已经静静地躺在太平间了,病历上写着“糖尿病并发症致呼吸衰竭致死”。在11岁的曹莹和父亲短暂的相依为命的6年里,父亲不肯吃药、难受了皱眉头的景象一一浮现……
也许,曹莹需要的并不是钱,而是一个能让她不再孤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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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善意纷纷涌向曹莹,有老乡希望抚养她
昨天上午,曹丹丹带着曹莹用好心人捐献的钱,在福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的小宾馆住了下来。这间客房每天只要80元,只能摆下一张床的房间里,虽然没有卫生间,但对于疲惫的两人来说,足以让她们踏踏实实地睡个觉。
这是她第一次住宾馆,第一次喝饮料,第一次去餐馆吃饭。学校已经放假了,这个寒假对于曹莹来说,确是这样的“新鲜”。
媒体报道曹莹的事件后,不少电话打到了曹莹堂姐曹丹丹的手机上,有些人想要捐款,有些人希望能够给予坚强的曹莹一些帮助,还有很多人希望可以收养曹莹,甚至几家企业也表示愿意帮助孩子上学。
大家对曹莹伸出援助之手,她的生活好像又看到了一丝光明。
一些好心人还四处打听她们的住址,还有人专程赶到曹莹租住的宾馆,只为了看看孩子,并将善意送到孩子的手上。
一位姓郑的大姐提着满满两袋的衣服和被褥,特意从很远的地方赶到宾馆送给曹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哥,丢下一沓现金和自己的电话号码后,便匆匆离开。还有多位曹莹的四川老乡,赶到医院想要抚养孩子。
医院太平间的工作人员也愿意帮助可怜的孩子,表示会承担孩子父亲的殡棺费用。
面对突然而至的、带着善意的人们,曹莹小心翼翼地说“谢谢”。
这几乎是第一次有这么多人来关心她。只是,父亲不在了。
亡父生前硬扛病痛,从不花钱买治疗药物
在年仅11岁的曹莹眼中,从她记事起,爸爸一直都是要强、不知疲倦的样子。
“我害你没了妈,马上我又没了,我对不起你。”这是曹莹心中对爸爸生前最后的回忆。
她就是凭着这段回忆,在父亲病逝后一直保持着微笑。看到她的人都说她还小,不懂事。但她紧咬牙齿坚定地说,“我什么都懂”。
怎能不懂,毕竟那6年的时光里,只有自己和爸爸两个人。
她说,爸爸忙。既要切割鞋底,又得搬运货物,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九点。天亮了,爸爸已经上工了。街上没人了,爸爸就下班了。偶尔疼得眉头紧皱,也只是让曹莹一边玩去。
有两次因为实在扛不住病痛,他让曹莹搀扶着走到街口的小诊所就医,大医院,他不敢去,怕花钱。
今年1月18日,病痛几乎折磨得这个39岁的男人无法正常地坐在床边,他才在邻居的帮助下被送往医院。但那时,他已经几乎无法进食,甚至处于昏迷状态了。
“也许就是因为常年的过度疲劳,加上严重的糖尿病,才让叔叔突然离开人世的。”曹丹丹推测。
曹茂森的家族有严重的糖尿病遗传病史,这是曹莹在爸爸入院的第一天才从爸爸口中知道的。在那之前,他从没有向女儿说起过自己的身体情况,更没有提过自己已经是糖尿病晚期了。
曹茂森在邻居的眼中是极其吝啬的,哪怕几毛钱都要跟人计较,就算有严重的糖尿病,他也从来不会花钱买治疗药物。
但曹莹眼里的父亲,却是给了她很多很多的温暖,就算再拮据,都会给曹莹买蜡笔、牛奶。就算再穷,他也选择供女儿上学。
父女俩的生活总是很简单。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吝啬,4天前的凌晨,在女儿眼中从来都是不知疲倦的曹茂森,就躺在离女儿不到两米的病床上,仅仅只说了一句亏欠,便匆匆离开人世。
亲属表示愿意抚养,堂姐认为收养或许对孩子更好
顶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昨天下午,曹丹丹牵着曹莹来到了福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室,想给死者办理死亡证明。
曹丹丹偷抹着泪,她只有25岁,和丈夫在三年前有了一个儿子。每个月只有1500元微薄收入,生活拮据。直到曹茂森的死讯,她才义无反顾地赶来福州,硬着头皮处理叔叔的后事。
曹莹心疼堂姐,说不想看到堂姐再为自己遭受委屈,只得告诉大家“我想回老家,跟家人在一起。”但出生在福州的曹莹,11年来只回过一次老家。老家给她的印象,只剩不习惯的气候和辣得要命的食物。
除了堂姐之外,曹莹还有两个亲人。一个是在海口工地里打工的大伯,一个是在老家抚养3个孩子的姑姑。
曹莹的大伯多年前就已经外出务工,女儿曹丹丹出嫁后,只身来到海口工地里,每月的工资也只是稍有结余。他曾向曹丹丹表示,可以将曹莹接回老家,由曹莹的姑姑照顾,自己每月会将曹莹的生活费定期寄回去。
曹莹的姑姑只是一名四川老家的农村妇女,家里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都在读高中,条件本就一般,如果再抚养一个女孩实在有些有心无力。
对于曹莹的未来,堂姐曹丹丹虽然迷惑,但她以为,如果有人收留她,也许孩子的明天会更好。
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昨天,一些好心人纷纷跑到姐妹俩租住的宾馆和医院,向曹莹表示了想要收养的意愿。
对于这,曹莹告诉东南快报记者,“这些好心人的家就像是梦境中的宫殿一样。”
“这些好心人的家就像是梦境中的宫殿一样。”
延伸
曹莹若同意被收养,则符合被收养条件
突然而至的善意,曹莹有些畏惧,一直扯着姐姐的胳膊,将半张脸缩在堂姐的身后,小心地打量着他们。
当大家想要了解曹莹自己的意愿时,曹莹先是看了看姐姐,然后才低着头小声地说:“老家没有朋友,我也不愿呆在老家,我想留在福州。”
对于曹莹的情况,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丁兆增表示:“如果曹莹自己愿意被收养,抚养人又符合相关条件,曹莹符合被收养条件。”
按照《收养法》规定,要有收养登记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对于送养和收养,都有很严的条件。作为收养人,必须要具备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丁兆增认为,根据目前已掌握的情况,如果曹莹自己同意被收养,则曹莹符合被收养条件。
若能证实曹茂森在鞋厂上班,鞋厂应负相应责任
曹茂森曾在福州利辉鞋业有限公司上班,由于公司没有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肯承认曹茂森曾在公司上班,曹丹丹和曹莹两人没有得到应得的丧葬费用。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丁兆增表示:“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举证责任在劳动者,但在技术上很麻烦。”
丁兆增还建议,曹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针对她父亲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如果可以证实曹茂森确实在该公司上班,小女孩便有相关维权的权利。
福州市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主任李仁涓也表示:“根据曹莹父亲的情况,确实很难认定其劳动关系。家属可以委托仓山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其父亲的劳动关系确认工作,也只有先确认劳动关系,才能确定此后的赔偿问题。”
据记者了解,曹茂森在工厂领取工资都是由工头发放。李仁涓表示:“如果工头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还要承担用工责任。如果曹茂森与福州利辉鞋业有限公司劳动关系成立,公司需向员工补偿6个月的工资作为丧葬费用。”
按照相关规定,福州利辉鞋业有限公司如果确实未与员工签订相关劳动合同。“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