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五城区将统购房源安置拆迁户 半年内对接安置

2015-01-24 09:20:4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不定期公告统购安置房

《意见》提出,安置房的采购,由购买房源的主体单位根据征收项目安置现房的需求情况,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统购安置房的公告。

统购的安置房价格由区统购单位委托经抽签选定的七家评估机构对拟统购安置房进行市场评估,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进行平均,然后以平均价格作为回购价格。安置房层次调节系数以五层为零计算,层次每增加一层,价格增加50元/平方米;每降低一层,价格减少50元/平方米。

统购安置房采取买断的签约方式。

以市场估价95%

回购安置协议

《意见》提出,将在安置房回迁前,由征迁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发布回购安置协议的公告。

安置协议的回购价格,由征收实施单位委托经抽签选定的七家评估机构对拟回迁安置房进行市场评估,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进行平均,然后以平均价格的95%作为回购价格,不计层次差价。

回购安置协议采取买断的签约方式。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