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28家单位统计违法 罗源社保中心聘无资质人员
2015-01-23 09:41:0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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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23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统计部门去年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在878家受检单位中,28家单位被查出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罗源县川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上报的2013年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年报表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上报数低于实际数58.5万元,违反统计法规定,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市统计局责令其改正,予以警告、通报,并处以5000元罚款。 福州福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也因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受到责令改正、警告、通报的处罚。 福建省畅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上报资料中,主营业务收入上报数低于实际数9759.5万元,受到责令改正、警告、通报并处20000元罚款的处罚。 福清市晨晖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上报数据中,主营业务收入上报数低于实际数444万元,受到责令改正、警告、通报处罚。 福州扬祖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台江区五一分店在统计部门发现问题后,经市统计局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后仍逾期未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普查表,违反了统计法的规定,构成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统计部门责令其改正,予以警告、通报,并处以3000元罚款。 友创贸易有限公司也构成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统计部门责令其改正,予以警告、通报,并处以2000元罚款。 连江县阳光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没有按期将2013年会计报表及相关原始记录等有关资料送交统计部门检查,构成拒绝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统计部门责令其改正,予以警告、通报,并处以2000元罚款。 连江县大足神农足浴城也因违反了统计法规定,构成拒绝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统计部门责令其改正,予以警告、通报,并处以2000元罚款。 罗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被查出任用无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人员,且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要求改正,构成了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违法行为。统计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通报。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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