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福清9人黑团伙为非作歹 持刀枪将民警殴打成重伤

2015-01-06 10:40:08来源:福州新闻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1月6日讯 上月底,福清市法院宣判了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倪某、郑某凤、张某平等9人犯数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其中,被告人倪某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以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1.5万元,没收财产20万元。

殴打民警后恶名远播拉人成立黑社会组织

2000年前后,被告人倪某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000年,倪某因琐事伙同敖某某等人持刀或持枪,将福清市监狱一民警殴打成重伤后潜逃。2002年,倪某又因琐事将一市民殴打成轻伤,他渐渐在福清宏路街道一带恶名远播。

随后,倪某等人为壮大组织声势,有组织地实施了数十起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持枪、聚众斗殴等刑事案件,逐渐形成一个以倪某为首,以被告人郑某凤、张某平、王某场、吴某兴、钟某、谢某德和同案人魏某波(另案处理)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倪某旺和同案人魏某良、郑某光、杨某春(均另案处理)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暴力胁迫垄断经营非法攫取经济利益

经调查,该组织通过垄断经营、强买强卖、替人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去年年初,倪某等人先后被福清警方抓获。

2011年12月,倪某看到某小区的业主搞装修,对水泥、砖、沙石等材料的需求较大,便产生垄断福清宏路街道、石竹街道部分小区建材的念头。随后,倪某纠集郑某凤、魏某波等5人策划经营细节,约定由倪某与魏某波负责总体运作,各占二成股份,郑某凤与郑某亮各占一成股份,倪某旺与魏某良合计占一成股份,剩下的三成股份收益用于团伙成员的日常开支及发放工资等。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