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将“骑行者”带回派出所询问 骑友反映:这伙人几天换个地方 福州新店派出所民警昨日表示,这几个人昨日一口咬定自己是为了筹钱骑车回家,警方也没有发现对方有强制乞讨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扰乱社会治安,警方做完笔录后,也只能予以放行或者当场劝导离开。 民警称,如果要认定对方诈骗,则必须要有受害人报案,说明受骗金额,并需要保留证据,警方才能依法进行查处。如果这些车友强行乞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民警昨日在秀峰路现场盘查时,开车路过的市民曾先生停下车来说,六人当中的一个小个子,他几天前曾在福州江滨路上看到,“当时就觉得这伙人非常可疑,没想到现在又跑到五四北来行骗了。” 福州的曹先生昨日报料称,自己也是一名骑友,朋友前几天在福州金山大桥下看到一名乞讨的骑车男子,当场施舍给对方1000元。 “昨日上午,我在金山大桥下又看到了这名男子。”曹先生说。 曹先生说,男子自称从上海骑行1000多公里来到福州,而具备多年骑行经验的他观察对方车辆,发现轮胎磨损并不严重,“如果从上海回贵州,也没有必要特地从福建绕路啊。” □网友声音 “欺骗式乞讨”透支社会爱心 本报连续报道福州近期频繁出现的“落难骑行者”后,大量网友在网络上留言,声称这种行为是“欺骗式乞讨”,是对整个社会爱心的透支。 曹先生:近年来,骑行运动风靡全国,而这些所谓的“落难骑行者”,不但影响了骑行者的形象,也欺骗了善良的市民。 “善变”:在透支大家的良心!真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就没人会相信。最可怕的是这个。又是在一点点消费大众越来越少的同情心,利用人们的善良行骗,可恶之极。 “那份执着一直都在”:驴友能进行长距离骑行,意志力比一般人更坚强,宁愿找家餐馆洗碗打工凑路费解决温饱,也不会去欺骗,侮辱我们骑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