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电动车一夜被盗 物业处:未收停车费无义务看管
2014-12-24 07:21:12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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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朱耀伟)前几日,福州鼓楼一小区一夜间两辆电动车被盗,居民反映这与小区安保不到位有关,平日夜间未见小区保安巡逻。对此,该小区物业处方面称,居民并未缴纳停车费,且小区有配套杂物间可停放车辆。 昨日,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宿舍居民陈先生向东南快报记者反映,20日夜间9点左右,他回家时,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二栋的楼梯口处,次日一早,下楼一看,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车是停放在小区内的,大门口还有保安值班,怎么就被偷走了。” 据了解,当晚该小区有两辆电动车被盗。东南快报记者联系上了另一名失主肖先生,他介绍,当晚他将车停在小区五栋楼下的平台位置,次日早晨,结果发现车没了。“我停车的位置距离保安亭就十米左右。”肖先生说,他的电动车刚买两个多月,花了三千多元钱。 陈先生说,他和肖先生一起报了警,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在21日凌晨4点20分左右,有两名中年男子将肖先生停在楼下的车抬走了,而由于角度原因,监控并未拍摄到自己电动车失窃时的情况。“我从来没见过夜间有保安巡逻,保安都是呆在保安亭内。”陈先生说。 保安刘先生向记者证实了小区有居民的电动车被盗的事情,刘先生介绍,正常情况下,小区夜间是有两名保安值班,一名是固定的宿舍值班的保安,另一名则是从别处调遣到宿舍值班的保安。夜间,小区大门都关闭,只留一处小门进出,但是为了方便人员进出,小门是虚掩着的。关于失窃当天的情况,他表示不太了解具体情况。 随后,东南快报记者找到了管理该小区的榕宏物业,物业处主任陈先生介绍,失窃的小区是老旧宿舍,大多职工都将房屋用于出租,所以人员比较杂乱。“他们没有缴纳停车的费用,只交了物业费。”陈主任还表示,小区都有配套的杂物间,用来停放车辆,失窃的两辆电动车,当时都没将车停放到杂物间内,所以,保安没有义务对车辆进行看管。 陈主任说,“居民已经报警了,具体的情况要等到警方破案后,才能认定,如果有我们的责任,我们会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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