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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勤环卫工被撞死 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撤销

2014-12-23 09:54:29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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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讯 52岁的环卫女工周建珍,清晨在福马路的快车道上清扫垃圾时,被一辆小车撞成脑死亡,后不治身亡。2014年12月10日,晋安交巡警大队事故认定为肇事者和周建珍应负同等责任。不过近日,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撤销了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因周建珍家属不认同原事故认定书,认为对己方责任认定过重,申请复核,福州交巡警支队复核后认为“调查取证不够认真”,予以撤销,责令晋安交巡警大队重新调查、认定。

这份原认定书称,因监控录像镜头朝向未对着事故现场方向,故没有拍摄到事故发生经过。但昨天福州交巡警支队一经办民警明确表示,有现场监控视频,认定相对容易,他们已责令晋安交巡警大队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新的认定结果。支队的复核意见表示:“调查取证不够认真、适用法律不正确,原办案单位应在十日内调查制定新的关于本案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晋安交巡警大队经办民警称,他们确实已经从支队调到了事故发生时段的监控视频,并且在有了新的认定结果时,发布该视频。

在原认定书之中,同样无法鉴定该车辆事故前的行驶速度。对于肇事者的车速,这一次先有了鉴定结果,在事故发生当天,肇事车辆在“通过福马路凤坂桥旁两路灯杆的平均速度为5.27km/h”。

但周建珍的女儿小李质疑这一鉴定结果,她认为,这只是平均速度,撞人那一刻的速度并没有明确显示。“撞人的时候,她有没有踩油门了?这都很难说。”

昨天,晋安交巡警大队经办民警表示,新的认定结果会很快出来。

(东南快报记者 熊建鹏 林良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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