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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套现23万却不转账拔腿就跑 男子因诈骗获刑

2014-12-17 09:48:48王威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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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2月17日讯 邹某为了刷卡套现,通过网络寻找到闽侯男子李某。李某以刷卡金额1%的手续费为报酬,用POS机为邹某刷出23万元。但是,李某没有将这笔钱转入邹某的账户就逃走了。

日前,经仓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仓山区法院以诈骗罪(未遂)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2月18日,邹某通过网络搜寻到正在推介刷卡套现服务的李某,两人商议之后,约定李某收取刷卡金额1%的手续费帮助邹某套现23万元。

李某从事刷卡套现业务多年,他与李某交谈之后,怀疑李某的银行卡来路不明,当时就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去年12月20日,李某故意不将邹某带到他经营的店面,而是将邹某带到仓山区盖山镇工商行政管理所附近的路边进行刷卡交易。

李某随身带来一部POS机,帮助邹某刷卡套现23万元。随后,邹某拿出一张银行卡,让李某将23万元汇入该卡。李某接过邹某的银行卡后,谎称要给邹某拍照,他趁邹某不注意拔腿就跑。邹某追不上李某,立即报警。

仓山区公安分局于去年12月23日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冻结了该款,使李某无法取款。李某作案后潜逃,于今年2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案由仓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仓山区法院近日认定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23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未遂),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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