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先后酒驾 同一路段双双被查
2014-12-13 11:17:31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快讯(记者郑旭光通讯员鳌峰综)有这样一对夫妻,丈夫林某今年8月在福州市福光南路酒驾被查,前晚妻子许某也因酒驾在同一路段被查。 前晚,鳌峰派出所民警在福光南路整治酒驾,晚10时许,一辆轿车蛇行而来,民警迅速将车拦停,正要对驾车的女子进行酒精检测时,坐在副驾驶座位的男子说:“哪有女子酒后驾驶的啊,你们不用查了,我们现在还有急事要去处理呢。” 民警坚持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驾驶员许某呼气测试为6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许某承认,当晚她和丈夫请朋友吃宵夜,其间喝了两瓶啤酒。宵夜结束后,许某本打算让丈夫驾车,可考虑到丈夫林某今年8月因酒驾在福光南路被查,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于是决定自己驾车,不料也被拦下了。 目前,民警已依法对许某进行了处罚。 |
相关阅读:
- [ 12-10]福州:查酒驾现场见车辆晃动 酒驾男正与妻换位
- [ 12-10]遇民警查酒驾 男子拒不配合反而推搡进行阻挠
- [ 12-09]福州一男子酒驾遇检查紧闭车门 尿急了才肯就范
- [ 12-03]醉酒男忘记自己喝过酒 遇查酒驾上前自称没违法
- [ 12-03]福州高速交警查违 一小时十几辆小车轻微超速吃罚单
- [ 12-02]福建:警方严查“不礼让斑马线、酒驾”等7类违法
- [ 11-30]福州一酒驾男被查酒驾 谎称自己得病饮酒为提神
- [ 11-30]酒驾司机接受酒精测试 同车饮酒女子抢着吹气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