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民生> 正文

专项维修金如何保值增值? 房管局帮你出谋划策

2014-12-12 07:41:46黄洋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12月12日讯 安置房周边公共配套不到位、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难、物业资质不过关……10日晚,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走进福州电视台演播大厅,参加“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回答评议代表和市民提出的热点问题。经现场测评、问卷测评和场外测评,市房管局综合评议分数为85.11。

公租房申请

到明年2月10日结束

有监督员代表提出,能不能简化廉租房公租房申请手续,少提供一些文字材料?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海舟表示,福州市从今年开始实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廉租房申请者只要通过一张表格、一个流程就可申请。此外,廉租房也可当公租房使用。张海舟提醒,公租房申请有时间限制,从2014年10月28日开始,到2015年2月10日结束,申请者可到所在街道服务窗口领表格。

“保障房建设当中,配套设施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针对市民反映保障房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张海舟表示,今年交付的王庄和山海观保障房,配套设施完善,此外多数保障房建在地铁、三环沿线,交通发达,有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