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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人误当“情敌”遭围殴 拔水果刀反抗伤人

2014-12-11 16:10:41张铁国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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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2月11日讯 被人误当成“情敌”而遭多人围殴,广西籍男子陈某在防卫时将对方刺成重伤。近日,闽清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郑某6万多元。

17岁男子郑某喜欢14岁女孩韩某,看到19岁男子陈某平时对韩某也有“意思”,两人关系较密切,对陈某心生嫉妒。今年5月9日,郑某通过工友向陈某发出警告,让其远离韩某。陈某觉得自己与韩某只是普通朋友,未加理会。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将一把水果刀藏在身上。

5月14日19时许,郑某叫上7个朋友来到陈某务工的陶瓷厂,双方发生争执并动起手来,陈某在反抗过程中拔出藏在腰间的水果刀,刺伤郑某腹部和手部。经鉴定,郑某胃窦部、十二指肠破裂,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刺伤郑某后,陈某在家人陪同下投案自首。

闽清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持刀捅刺对方腹部等重要身体部位,造成郑某重伤残疾的严重后果,其防卫行为强度明显超过有效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的必要限度,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根据其自首情节,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陈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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