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洪湾南路施工方经办人退休 审批手续或丢失
2014-12-09 07:01:5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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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小学生上学路上被的士撞“飞”》追踪 洪湾南路十年未完善交通设施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称
该路段至今没有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 □东快记者王一/文吕诚/图 昨日,被撞男孩小军(化名)情况逐步好转,已经脱离了呼吸机,但小军爸爸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交巡警初步认定小军和舅舅对事故也应负相关责任。 据了解,洪湾南路已通车近十年,但安全设施仍未设立。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了解到,交通安全设施应由施工方向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已经完工近十年,公司经办人早已退休,且施工单位因多次迁址或将审批手续丢失。 道路该怎么交给交巡警进行有效管理,如今成了难题。 初步认定 小军及舅舅横穿马路有一定责任 “孩子的情况已经稳定了一些,目前已经脱离了呼吸机。”小军的爸爸告诉记者,昨日上午,医生对小军进行了脑血管的检查,检查结果还没有出来。目前,小军还在昏迷中,但让人欣慰的是,听到父母呼唤,他已经可以做出回应。 “昨日下午,交巡警的一位警官告诉我,小军和舅舅因横穿马路才致使被撞,也应对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小军的爸爸诉苦道,洪湾南路马路中的护栏开着缺口。“如果不从这里通过,送孩子上学要绕道四五公里,这并不现实。道路安全设施没有完善导致了车祸,相关部门是不是也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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