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政经> 正文

福州驾考新车投用考场将改造 已有驾校教练酝酿涨价

2014-12-04 08:03:56李思玲 陈恭璋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榕运管部门 明年拟推“按科目收费”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运管部门获悉,为了规范驾校和教练的行为,明年开始,福州驾培市场将推行按科目收费。

目前,驾培费用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同驾校、不同教练的收费都不同,如何按科目收费?是否由部门来主导驾培费用?

昨日,福州运管部门一人士称,部门不会强行干预驾培收费,所谓按科目收费,即除了税费等费用外,学员每学习一个科目交该科目的钱,如进行科目一学习时交驾培费用的50%,学完科目一后,开始科目二的学习,交驾培费用的30%,科目三时则交驾培费用的20%。

该人士说,此前有学员学完一个科目后,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继续学习,在退钱时和驾校发生纠纷,按科目收费可以保障学员权益。

“学员可以选择全额付款和按科目付款两种方式。”该人士说,付款方式以学员方便为准。

该人士表示,目前已和福州驾培协会及多个驾校沟通过此事,按照科目收费,具体如何实施,还在制订中,以最终公布的为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