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志愿者服务条例施行 志愿服务将制度化法治化
2014-12-01 07:51:34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12月1日讯《福州市志愿服务条例》今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福州市志愿服务走上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11月28日,市委文明办召开“守望榕城,为爱同行”学习宣传《福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座谈会,与会人员纷纷建言献策。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甘满堂认为,志愿服务急需走常规化与专业化之路。比如,到养老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可组织医生、护士等相关职业人士参加,尽可能地为老人提供无偿的医护服务。《条例》还应细化,如有关志愿服务的保障措施与激励机制的规定可以更加具体细致,以便实际操作。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许荔萌表示,《条例》界定了助老扶弱、扶贫济困、社区服务等12个类别的志愿服务,这将成为教育系统志愿服务的常态。今后,将发动师生和家长深入开展12项志愿服务活动。 (记者 张笑雪) |
相关阅读:
- [ 11-30]福州成立首个助盲志愿者基地 将可预约上门服务
- [ 11-27]意大利黑手党头目“兼任”救护站志愿者
- [ 11-26]永安志愿者检查维修用电设备 确保老人安全过冬
- [ 11-25]延平区团委与安利公司志愿者们共同开展“72小时计划”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