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刮擦司机只争吵不报警 路人报警民警一查均酒驾
2014-11-26 10:27:31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快讯(记者陈建云通讯员上海综)昨天凌晨,两辆小车在福州交通路与荷塘路交叉路口发生刮擦,两名司机只是争吵却不报警。路人报警后,民警一查,发现两名司机都涉嫌酒后驾驶。 昨日凌晨1时许,在福州台江区交通路与荷塘路交叉路口,一辆从荷塘路右转到交通路的小车与交通路上一辆直行的小车发生刮擦。随后,两名车主下车进行查看,并因赔偿问题发生争吵,但双方都不报警。一名路人发现后,立即报了警。 “我们没有报警啊?”发现警车后,两名车主停止了争吵。民警得知两名车主分别为23岁的陈某以及27岁的林某。民警发现陈某满口酒气,随即要求陈某接受酒精测试。陈某指着林某说:“我怀疑他也喝了酒。”经检测,民警发现两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昨日,陈某和林某因涉嫌酒驾依法被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
相关阅读:
- [ 10-31]两车刮擦:不知事故快速处理 小刮擦造成大拥堵
- [ 10-22]沈海高速两车刮擦 下车争执惨被撞 一死一伤收场
- [ 10-16]莆田东圳东路上两车刮擦不快撤 堵了40分钟
- [ 10-14]两车刮擦发生争执 商务车司机:你看我是哪大院的
- [ 10-08]返城高峰两车刮擦不撤离 停车等交警引发大堵车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