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擅改房屋结构有5个卫生间 楼下常闹“水灾”
2014-11-18 10:16:51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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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5个卫生间 为一探究竟,记者一天内多次尝试实地察看205室,但都无人开门。张先生说,楼上房屋格局与自家一样,本是三室一厅一卫,但年初楼上业主私自将不到90平方米的房子分隔成5个小单间,每个单间分别配有1个卫生间进行出租。 “我上门好几次了,都没人理睬。”张先生了解到,楼上租客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常常工作到深夜才回家。“晚上一两点都能听到楼上洗衣机运转的声音。”有一次他在205室门口“守株待兔”,终于撞到一名正准备出门的租客,门一开就看到了五房五卫。“我查过了,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第八条也规定,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张先生说。 昨晚,记者致电205室房东了解详情。“我以为都修好了。”房东称,两个月前他曾托人对卫生间进行查看和整改,没想到漏水现象依然存在。 律师:可依法维权 对此,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郭培律师表示,楼上与楼下住户是上下相邻的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郭律师表示,如果因楼上房屋渗水等原因造成楼下住户房屋遭到一定程度的损坏,日常生活造成不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基于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楼下住户可以以楼上侵犯其相邻关系权利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楼上进行整改并赔偿损失。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陈贝茜 莫思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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