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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打工“蒸发”1000多元工资 提醒:切记要签劳动合同

2014-11-18 07:31:08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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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打工“蒸发”1000多元工资

老板称:因大家完成任务超出合同规定数量所致;特别提醒:接受工作前切记要签劳动合同

东快讯(记者王一)“8月完工的项目,工资拖到现在才发。还平白无故地‘蒸发’了1000多元。”昨日下午,说起自己毕业后第一次打工经历的小李,特别提醒要打工的同学们,在接受工作前切记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

今年6月底,小李从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她四处跟同学打听打工的机会,在一名同学的推荐下,她见到了万典档案有限公司的李老板。

她说,李老板当时正从学校召集同学,来完成一项档案录入项目,他们的工作是将纸质文档录入到电脑里,“当时他曾承诺我们每条会给大家0.35元至0.4元的报酬。可当天他跟我结账时,每条只算了0.32元,报酬比我估算的价钱低了1000多块。”

小李称,工资“蒸发”的不仅是她,还有多名毕业生和在校生。

昨日下午,东南快报记者与万典档案有限公司的李老板取得联系。他向记者表示:“在开始工作前,早已向同学们说过只是预期工资。但由于录入系统无法统计录入数目,同学们在工期里多录入了一万多条的信息,所以影响了同学们最后的录入单价。”

他说:“中标合同规定了在相应时间内需要录入十万条的信息档案,给予的报酬是13万元。”他称,对方并没有为这多出的1万多条买单,所以他只能平摊在信息单价上。

对于李老板的这一答复,小李表示:“只能认了。”但她想提醒要打工的同学们:“在接受工作前切记要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用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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