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促销眼花缭乱 市民血拼更需擦亮眼睛
2014-11-11 11:04:0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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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11日讯 今天零点,一年一度的购物狂欢节“双十一”正式拉开帷幕。早在半个月前,各家电商网站已经摩拳擦掌备战“双十一”,推出预售商品,让消费者提前选购。眼花缭乱的促销模式,波动变化的价格,不禁让人疑惑,这场网购大战,真的让自己享受到实惠了吗? 启动预售,错峰“双十一” 为了拉长战线,避免出现“双十一”扎堆抢购而导致服务器崩溃的情况,今年不少卖家开启预售模式,消费者只需先支付定金,在“双十一”当天支付尾款即可,部分商品承诺预售价格比“双十一”当天更低。 市民江小姐说,她提前预订了一套原价820元的化妆品,支付定金100元,还需支付尾款580元。“有了预售就不需要熬夜抢购了,也不用担心没货,发货日期也得到保障,比之前方便不少。” 不过,这种预售模式也存在一定缺陷,就是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江小姐说,今年的预售商品只有质量问题才可退换,所以需要更加理性,不能像以前冲动消费了。 促销手段花样百出 充值抢红包还可参与抽奖,去年“双十一”期间全民疯抢红包的热烈景象今年再度上演,但主角却变成了“天猫宝”。这是天猫商城在“双十一”来临前推出的一款新产品,消费者将购物资金转入天猫宝,充值满300即可抽一次红包,“双十一”当天使用天猫宝付款速度更快,还可享受除了余额宝收益外1%(年化)消费补贴。 这样的优惠条件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但这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免费馅饼”。市民杨先生也参与了充值天猫宝抽奖的活动,当他将充值金额转出时却被收取了1%的违约金。“我原以为这和余额宝一样,转入转出都是免费的,谁知道违约金竟比我拿到的红包还多。” 原来天猫宝规定,消费者转入天猫宝的资金需承诺在天猫消费,并享受天猫发放的消费补贴,所以转出时将收取违约金。 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征全认为,根据合同法来看,天猫宝的规定是合理的。“这属于金融创新产品,它有储值作用,也有投资保值作用,还有消费功能。它为消费者提供了额外收益,并且提前告知,如果消费者违反约定就要接受这个违约条件。” 价目纷繁,哪个才是最低价 “双十一”期间各大电商都打出低价大旗,“不止五折”“颠覆最低价”,口号喊得响亮。原价,活动价,折扣价,参考价……名目纷繁的价格却往往让人摸不着头脑。而在活动前先提价,活动期间再降价,也是电商“双十一”期间虚标价格屡见不鲜的手段。 网购达人何小姐告诉记者,自己早就看中了一双鞋子,已经放进了购物车,打算在“双十一”期间购买,但昨天一看价格才发现,鞋子不但没有便宜,反而还贵了50元。“还说是‘双十一’活动价,看来商家所说的‘最低价’不可全信。” 此外,还有一些市民吐槽,部分活动商品可能是库存的尾货或旧款,“双十一”期间网购并不能比平时买到更好更便宜的东西,所以决定退出今年“双十一”抢购大军。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柯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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