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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电商先涨后降涉嫌虚假宣传 "双11"消费别冲动

2014-11-08 07:29:3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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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徐昕昀)随着“双11”购物狂欢节的临近,各大电商正纷纷展开各种派送优惠券、抢红包、预售等促销宣传活动。近期,我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在对各电商平台的检测中发现,电商平台促销活动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等问题。为此,省工商局及省消委会联合发布了监测报告和消费提示。

天猫、京东平台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

天猫“双11”预售活动在退换货说明中标出“天猫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但是根据《消法》的规定,除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之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而天猫预售商品大部分属于7日内无理由退货范围,且消费者自行承担商品退货的运费,天猫平台仅以预售为理由不支持所有预售商品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此外,京东平台在页面上标注“因厂家会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更改产品包装、产地或者一些附件,本司不能确保客户收到的货物与商城图片、产地、附件说明完全一致”,也不符合《消法》中的相关规定。京东平台此条款属于单方免责条款,未保证提供产地、规格等信息,单方面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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