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夹娃娃机藏香烟疑变相出售 11岁孩子把烟藏书包

2014-11-05 16:19:59包华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夹娃娃机藏香烟疑变相出售 11岁孩子把烟藏书包

  夹娃娃机里多是香烟

东南网11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廖庆升 包华 文/图)“孩子才11岁,书包里竟然藏着香烟。”昨日中午,家住福州仓山区的陈女士翻看孩子的书包时竟发现一包香烟,让她大吃一惊。细问后,她才得知孩子路过上渡路时,在一家超市的夹娃娃机上夹到一包香烟。

昨日上午,记者在仓山上渡路一家名为星福达的超市门前,看到了一台约1.5米高的粉色夹娃娃机。从外观来看,这台机器与普通娃娃机并无太大不同,可里面的奖品,多是香烟。为了便于夹住,香烟还被绑上了塑料块。路过的市民王先生表示,他常看到一些年轻人围在夹娃娃机前夹香烟,“其中还有一些穿校服的”。

陈女士告诉记者,孩子才上小学,平时家教严格,就怕他沾上吸烟这样的不良嗜好。“夹娃娃机里藏香烟,算不算变相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呢?”陈女士提出疑问。

对此,超市负责人林先生表示,大约两个月前,超市将夹娃娃机改成“香烟机”,主要是为了吸引成年人,没料到会有学生来玩。林先生称,超市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摆在超市内的香烟柜台肯定不会向未成年人销售。“我们会派人盯着机器,决不允许未成年人玩。”林先生表示。

昨日,记者联系上仓山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夹娃娃机里有香烟,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可能。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香烟需要从夹娃娃机里拿出来,他们会督促超市将香烟取走。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