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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副所长醉酒后猝死 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2014-11-04 08:17:40涂明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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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今年4月22日晚11点多,连江一供电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董某的妻子林女士接到一个噩耗——丈夫与他人喝酒时,醉到不省人事、嘴唇发黑,被送到医院抢救。林女士赶到医院时,被告知,董某因抢救无效身亡。

知情人士透露,董某调到该供电所,不足半月,事发当晚,他参加了一场酒宴,结果饮酒过量。与董某一起喝酒的,除同事朋友外,还有乡镇干部。林女士认为,这些人对丈夫的死负有一定责任。

近日,记者了解到,连江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妻子赶到医院时 丈夫已不治身亡

回忆起丈夫猝死的那个夜晚,林女士泪如雨下。她说,4月22日当晚,自己给丈夫打了3个电话,均无人接听。晚上11点多,林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是丈夫董某的同事。在电话里,对方说,“董某喝醉酒后,快不行了……正在抢救,你多叫几个家里人到医院。”

林女士与几个亲戚,连夜赶到镇卫生院时,被医生告知,董某因抢救无效身亡。林女士回忆,当时,丈夫董某一动不动躺着。

林女士说,刚听到噩耗,自己失声痛哭,情绪平静一点后,她报了警。警察告诉她,当晚,董某与同事等人喝酒,醉酒后突然死亡。至于具体死因,需进行尸检才能得出结论。

1969年出生生前高大健壮

董某,1969年出生,高大健壮,爱好冬泳。林女士说,董某死后,当天与其喝酒的同事,无一人到家中探望,出殡那天,也无一人参加葬礼。

为弄清事发经过,林女士曾与这些同事联系,但大部分都拒绝回应。只有董某在马透供电所的老同事王某,在林女士的多次恳求下,与她见了一面。

据林女士转述,王某告诉她,当晚与董某一起喝酒的,有所里的几名同事和他的朋友。几人先在一家饭店喝酒,还与隔壁包厢的人互相敬酒。晚上10点多,董某喝得不省人事,王某与另外一名同事扶董某回单位宿舍,在旁照看,随后,发现董某嘴唇发黑,便把董某送到卫生院,可惜没能抢救成功。

近日,记者也走访了供电所。该所一名职员告诉记者,4月22日晚10点多,董某被人扶回宿舍,他还拿了一条薄毯子给董某盖上。董某死后,当天与董某一起喝酒的同事确实都未参加葬礼。

县纪委已介入

记者通过多个途径了解到,董某猝死当晚,与他人到新华港大酒店吃饭。

近日,记者也采访了新华港大酒店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供电所的负责人(董某)确实与人到酒店用餐。

知情人士透露,当晚在新华港大酒店,与董某同桌的,除董某的同事外,还有董某的几个朋友。据说这是朋友间的私人聚会。

该人士还透露,事发后,县纪委派人到当地,调取了酒店的监控录像,调查此事。

该镇党办陈主任也向记者证实,目前县纪委已介入调查,具体细节不便透露。

遗孀拿到20万

董某死亡后,留下了一对孤儿寡母。董某的妹夫说,事发后,单位有关人员拿了20万元现金,托他交给董某的妻儿。其中10万元是保险赔偿金,另外10万是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捐款以及死者的一些津贴等。

对此,林女士表示,她没有工作,丈夫死后,银行卡余额只有1.5万元,单位只给了20万,不够她与儿子的生活。儿子今年高三,不知以后上大学的学费怎么办。

林女士认为,那些与董某一起喝酒的人,对丈夫的死负一定责任,应该给予赔偿。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主任上官翰清表示,董某酒后身亡,自身对此有责任,与其一起喝酒的人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董某的死亡也要负相应责任。若协商不成,董某的家属可将这些共同饮酒者告上法院,提出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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