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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化医改 福州公立医院"以药补医"将成历史

2014-11-04 06:47:18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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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林鸿胤)建立科学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零差率补偿政策,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近日,福州市下发《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通知,进一步部署深化医改,公立医院“以药补医”将成为历史。

市属医院差异化发展

根据《通知》部署,福州市将优化医疗资源规划布局。首先是完善城市医疗资源布局,加快落实新增的13个省、市医疗卫生项目地块,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北部、东部、南部新城区延伸。其次,要完善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原则上每个县(市)要办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和1所县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此外,《通知》对福州市属医院的改革也提出发展方向,要实施市属医院差异化发展,进一步推进市属医院与省内、外高校合作,做大做强市属医院骨科、肝病、肺病、精神、儿童、皮肤等专科品牌。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改善妇幼、老年、精神等专科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督促福州肺科医院负压病房楼、福州儿童医院病房楼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

市民看病将更实惠

随着福州进一步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出台,福州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将成为历史。

东南快报记者从《通知》中获悉,福州将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和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等多方共担。各级政府在保证原有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将医院因实行药品零差率减少收入中财政补助部分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形成长效、可持续的财政补助机制;对区域内不同等级和不同类别医院要实行差别化的投入政策,向县级公立医院倾斜。县级公立医院硬件投入由政府承担,编内人员基本工资由财政托底,建立常态化的办医经费补助制度,纳入财政预算。市级公立医院硬件投入由政府部分承担,日常运营经费由医院承担,市财政给予专项补助。进一步完善药品零差率补偿政策,充分考虑中药饮片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成本。

在医疗价格方面,福州市将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医保报销比例提高

在全民医保建设方面,福州市将推进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和完善筹资缴费机制,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种制度职责整合,提高资源利用率。福州还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合)补助标准提高到340元/人,省级、市级财政按照各地财力情况分档给予补助。

在提高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方面,福州市2014年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和75%左右。引导基层首诊,取消参保职工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医保起付线,参保城镇居民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000元。

增加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将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将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所有个人负担(含目录外)部分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每月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药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0元。

新增20个“中医馆”

根据《通知》部署,福州将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基层诊疗设备更新配置方案,完成12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字X光机安装使用和16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五大件设备的招标采购。

在服务方面,福州市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全面推广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现至年底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完善医疗联合体、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制度。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完成新增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项目建设任务,推动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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