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化医改 福州公立医院"以药补医"将成历史
2014-11-04 06:47:18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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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林鸿胤)建立科学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零差率补偿政策,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近日,福州市下发《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通知,进一步部署深化医改,公立医院“以药补医”将成为历史。 市属医院差异化发展 根据《通知》部署,福州市将优化医疗资源规划布局。首先是完善城市医疗资源布局,加快落实新增的13个省、市医疗卫生项目地块,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北部、东部、南部新城区延伸。其次,要完善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原则上每个县(市)要办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和1所县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此外,《通知》对福州市属医院的改革也提出发展方向,要实施市属医院差异化发展,进一步推进市属医院与省内、外高校合作,做大做强市属医院骨科、肝病、肺病、精神、儿童、皮肤等专科品牌。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改善妇幼、老年、精神等专科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督促福州肺科医院负压病房楼、福州儿童医院病房楼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 市民看病将更实惠 随着福州进一步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出台,福州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将成为历史。 东南快报记者从《通知》中获悉,福州将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和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等多方共担。各级政府在保证原有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将医院因实行药品零差率减少收入中财政补助部分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形成长效、可持续的财政补助机制;对区域内不同等级和不同类别医院要实行差别化的投入政策,向县级公立医院倾斜。县级公立医院硬件投入由政府承担,编内人员基本工资由财政托底,建立常态化的办医经费补助制度,纳入财政预算。市级公立医院硬件投入由政府部分承担,日常运营经费由医院承担,市财政给予专项补助。进一步完善药品零差率补偿政策,充分考虑中药饮片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成本。 在医疗价格方面,福州市将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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