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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省直湖前小区俩业主不愿交停车费堵门三小时

2014-11-01 07:08:40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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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省直湖前小区西边门口堵着一辆小车

东南网11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高敏/文 黄孔瑜/) 昨日,位于福州江厝路的省直湖前小区,因停车费纠纷,前后大门被堵三小时。后在警方介入下,堵车业主撤离。

堵门的雷某是小区业主。昨天上午9:30左右,他开车出门时被保安拦下要求交费。僵持了一会儿后,雷某将车倒至大门中央,令其他业主无法出入。物业将车辆引导至小区后门,结果不过十分钟,又有一辆皮卡车因不肯交费将门堵住。物业无奈之下报警,警方以违章占道对其处罚,堵门业主随之撤离。

谈到堵门的原因,一位林姓业主说,“这是因为对物业有怨气。物业这次收取停车费没有征得业主同意,收了钱也没有提供相应服务。”另一位业主抱怨,小区内常常停进外来车辆,业主总是没车位。小区内不仅多次出现车辆刮擦,还曾出现过车停小区车内物品被盗的情况。

对于昨日堵门事件,物业郭主任说,小区物业在向物价局和区房管局报备后,经过近3个月的宣传告知,于9月1日起向业主收取每月60元的停车服务费。物业郭主任称,小区共有2058户业主,业主车辆750部,车位500个。如今已有701户业主交费。为显示对已缴费业主的公平,物业在非高峰期对拒交的业主设卡。“不办月卡也可以,我们就按临时停放收费,白天3元每次,过夜5元。”结果,这一举措招致部分业主堵门。“这个月已经发生五六次了,这次最严重,前后门都被堵了。”郭主任无奈,“只能多做工作,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专家说法:“不交费就不能停车”

对此,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余家庆表示,“物业收取停车费,只要是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就是合法的。业主不交费就不可以把车停进小区。”他说,小区车位是规划时就设定好的,物业没有义务保证业主都有位置停车。至于车辆刮蹭的问题,他说,物业作为业主财产安全的保障人,要帮助业主取证进而索赔,如果没法提供,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福州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征全律师认为,只要该项收费由相关物价部门批准,物业就有权要求业主执行。堵车业主不但不交费,还阻碍公共交通,这影响了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也侵害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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