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政经> 正文

福州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提交人大 12类场所拟禁烟

2014-08-29 08:28:03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8月29日讯 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拟由多部门参与

负责控烟行动

公共场所控烟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借鉴外地立法经验,草案明确各级政府领导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拟成立由卫计、爱卫、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参加的控制吸烟工作协调机构负责全市控烟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控烟政策、组织督促各部门开展控烟工作。

拟对5类场所限烟

12类场所禁烟

从近几年各地出台的控烟规定来看,禁烟场所的设定范围在不断扩大,一些城市甚至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但实践中法规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为此,草案从我市实际出发,拟将公共场所分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和限制吸烟的场所两类,限制吸烟的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吸烟区域,而禁止吸烟的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