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居民楼高空抛物扔下木梯 砸伤六旬老汉
2014-09-28 07:31: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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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张志宏 毛朝青 实习生 高洋洋)昨日下午,家住在福州台江上游社区新兴新村1号楼的卓先生遭遇横祸,当时他和妻子准备外出,刚到家楼下时,2楼突然抛下一具木梯子,砸中了他的脑门。卓先生被砸得鲜血如注,瘫倒在地,令他愤怒的是,丢下梯子的肇事者竟然躲了起来。昨日,卓先生家人向海都记者介绍了当时发生的情况。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新兴新村1号楼时,几名警察正在现场对抛物伤人事件进行调查。受伤的卓先生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他的妻子陈女士站在楼下,一脸无奈地看着遗留在公用楼梯位的木梯子。之后,民警将木梯子作为证据暂时封存。 据陈女士介绍,昨日下午4时许,她和丈夫来到楼下准备出门,她在杂物间推出电动车,而丈夫则站在楼前等待。此时,她看到楼房上空突然闪过一个黑影,一具大约2米多长的木梯子从天而降,直接砸在她丈夫的头上,她丈夫额头上顿时鲜血如注,随即瘫倒在地。她赶忙跑出来查看,却发现抛下木梯子的二楼楼梯位上并没有人,大声询问也无人应答。陈女士急忙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也拨打110报警。 到底是谁扔下木梯子?周围的居民们都没有看见。记者了解到,被木梯子砸伤的卓先生现年60岁,经医生初步检查,除了头部损伤出血外,伤情并无大碍。昨日下午,卓先生已经回家做进一步观察。 据新兴新村住户介绍,新兴新村是老小区,仅在楼栋前设置了一个垃圾桶。有的小区居民扔垃圾,需下楼后再走上一段距离,才能到达垃圾桶放置处。一些居民为图省事就直接将垃圾从楼上抛下。 福建省元一律师事务所蒋双灌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如果高空坠物伤害人后,难以找到具体责任人的,与之相关的建筑物居住者或管理者,都难逃干系。 目前,这起抛物伤人案,正由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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