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被欠薪 福州一男子爬上近百米高塔吊讨薪

2014-09-26 10:26:15 林茜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张某为了讨薪爬上的塔吊高度近百米

东快讯(记者林茜/文刘朔/图)昨日早上,福州三江口1号三江城工地上,工人张某为了讨薪爬上近百米高的塔吊扬言要跳下。据张某事后介绍,与他签协议的包工头林某拖欠他与手下工人十几万元工钱,他讨要5个月未果,又受不了手下工人催讨才做出如此危险之举。

项目部承诺5天内解决此事

“他那么久没拿到钱也没和我们说,我们也不知道。”张某的举动让项目部的人有些无奈。

据了解,该工程公司项目部是与林某签订了包工包材料的合同,而张某则是与林某一名合伙人签的合同,与公司其实没有直接关系。但项目部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定期将钱款打给林某,像张某这样的情况可向他们反映,公司会要求林某支付他们应得的工钱,如果林某拒绝支付,公司可扣除林某后续的钱款支付给被欠款人。

而林某称,他一直支付张某工资到今年7月,之后张某两三个月都没到工地做工,当时合同中约定的是按工程量付款,因此他没有再支付张某工钱。他也表示,已与项目部工作人员说好5天内解决此事,“但他(张某)延误工期造成了损失,最后给多少钱还要具体核算。”

劳动部门:被欠薪要及时举报

针对张某的情况,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表示,劳动部门一般承认的是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而张某与林某签订合同,属于私人雇佣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不属于劳动部门负责,将转至相关部门处理。

他还指出,工人追讨欠薪事件中,多数人还倾向通过非正常手段追讨欠薪。“劳动者们一旦发现有拖欠货款、房租等情况,或者发生欠薪等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向劳动等部门举报。”

讨薪人:4月后就没拿到工钱

昨天中午,东南快报记者赶到三江城建筑工地时,张某已被劝下,与项目部工作人员到办公室进行协商。

跟张某一起来讨薪的手下工人说,他们每个人都被欠了三四个月的工钱,只能每天向张某要。当天早上,他们一起到工程项目部讨要,一没注意,张某就爬到塔吊上去了,那个塔吊离地面约90多米,“他在上面坐了两个多小时才被劝下来。”工人说。

张某是个皮肤黝黑,头发蓬乱的贵州男子,去年9月,他与林某签订了一份劳务承包合同,承包三江城项目的钢管脚手架、悬挑架搭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一阶段结构完成到9层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50%”,以后按每月申报完成的工程量支付。“之前的钱他都有给,但今年4月之后的就不给我了。”

张某指着手上几张工程报价单说,“他欠了我十几万元。”张某拿不到钱,手下的5名工人就没钱,5名工人本来已经离开福州,昨天他们特意来和张某一起讨薪,可林某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用这种方法。”张某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