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政经> 正文

福州明确取消商品房限购 首改房被认定为首套房

2014-09-23 10:05:28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逐步扩大保障房覆盖面

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根据要求,我市将坚持以租为主,以巩固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提供优惠租赁价格的保障性住房,面向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扩大住房保障对城镇常住人口的覆盖面。

我市将探索完善租赁补贴(租金减免)制度,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或实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增强保障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同时,我市还将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落实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积极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意见还要求各县(市)土地部门根据本地商品住房库存量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按计划有节奏地均衡投放,并针对市场变化情况,不再将捆绑配建星级酒店作为出让条件。同时要求各地完善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市场库存量压力大的县(市)要及时制定风险应对预案。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