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民用自来水价格或将上调 拟调整为2.20元/吨或2.15元/吨
2014-09-13 11:01:31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快讯(记者陈钦祥通讯员陈生)福清市实行多年的民用水价格或将上调。前日,福清市物价局召集23位各方代表,举行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民用自来水价格由现在的1.75元/吨拟调整为2.20元/吨或2.15元/吨。 据介绍,本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将供水价格划分为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及其他行业用水三个类别。拟调整价格如下:民用水价格(基础水价)由现在1.75元/吨调整为2.20元/吨(方案一)或2.15元/吨(方案二),同时实行阶梯水价;特种行业用水由现在2.55元/吨调为3元/吨;其他行业用水仍按2.40元/吨执行,除公共用水外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据悉,福清市物价局将吸取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并对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报福清市政府批准。 |
相关阅读:
- [ 08-28]养殖户打机井致自来水变质 只好矿泉水煮饭
- [ 08-23]白马支路货车致路面“井喷” 居民现场取水淘米
- [ 08-07]网传自来水含氯 用生水蒸煮食物会致癌?假的!
- [ 07-17]莆田秀屿埭头镇、平海镇、东峤镇饮水问题困扰村民
- [ 06-29]午睡起床 福州枫丹白鹭小区自来水变“红豆汤”
- [ 06-12]水管破裂不见人来修 自来水公司:挖好路面就维修
- [ 06-02]原省拖拉机厂周边自来水变黄 水质引发居民担忧
- [ 05-23]上海新苑入住1年水费无处缴 开发商施工未达要求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