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 毛朝青)停车场收费提价,业主质疑物业公司乱收费。昨日,福州金山美林湾小区业主夏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111称,物业公司贴出公告要对小区停车场收费涨价。 业主对停车费上涨不满 夏先生介绍,这两天,接到榕桥物业公司通知称,9月10日起,地面停车场停车费涨为每月每辆150元,地下车库停车费每月每辆260元。“地面停车费涨了30元,地下车库停车费也涨了不少。”夏先生说,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于开发商,要涨价也还说得通,但地面停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要涨停车费是不是该经过大部分业主同意? 夏先生说,金山周边的新旧小区大多一辆车按60元/月收取,希望相关部门出面制止,并要求其将费用降为60元每月。 榕桥物业公司陆主任介绍,2010年12月,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政府投入3.6亿元建成5处公共停车场,其中一处就是金山公园东侧美林湾停车场,而这处停车场处在美林湾小区红线内。物业公司受承建单位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代为管理。 陆主任称,根据福州市物价局文件榕价服[2001]65号中规定,地面车位白天(7:00—22:00)停放3小时内(含3小时)每辆次5元,超过3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夜间(22:00—次日7:00)停放每辆次10元。物业公司采取业主优先使用停放的办法,并对业主优惠。“本来计划每月每辆收费150元,但后来又优惠为120元。而因为人工管理成本的提高,今年才计划恢复为150元。” 该停车场属公共停车场 昨日,因为处于节假日,记者未联系到有关部门。但记者在12345网页上查到,在2011年1月31日,仓山区房管局曾答复过业主的投诉,也明确了业主所说的“小区地面停车位”为社会公共停车场性质,不属于小区停车场。答复中还补充:常年停放该停车场的车主如按次缴费,每月停车费支出大多将超过300元。福州市物价局于2011年1月中旬曾前来美林湾检查停车场收费事项,确认了物业收费办法,并对物业150元包月优惠措施表示认可。 但前日,又有业主在12345网页上投诉物业公司乱涨停车费。业主认为,《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车辆在公共停车场所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对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或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停车管理费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榕价房[2001]95号文件规定执行。“按照上面规定,地面停车场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0元。”业主说,这也是周边小区收费的标准,物业公司对业主为什么不能按照这样的标准收费? |
相关阅读:
- [ 08-30]福州已建成立体停车项目25个 大部分使用率不高
- [ 08-06]男子苏宁广场私设停车场 冒充"派出所人员"收费
- [ 08-04]福州一小区二层架空层变停车场 地面裂缝增多引担忧
- [ 07-30]沿街商铺门口成收费停车场 路人:这路没法走了
- [ 07-18]福州仓山区百米小路残破不堪 成临时停车场(图)
- [ 07-15]高校足球场成停车场 网友调侃:难怪足球不会进步
- [ 07-10]福州:地下停车场多辆车被划 车主装探头抓划车人
- [ 07-01]西洪新村公共绿地变成垃圾场 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