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提交人大 12类场所拟禁烟
2014-08-29 08:28:03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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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新闻: 福州对在禁烟区抽烟当场收缴罚款 全民参与控烟工作 《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东快讯(记者许才芳)无论是在办公室,还是餐厅,甚至连小区的电梯里,市民刘小姐都会时不时被“二手烟”包围。不过,随着福州市控烟工作的推进,类似这样的烦恼有望结束。昨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 福州市1996年就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福州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对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减少吸烟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出台时间较早,无法适应整个控烟形势的发展要求,该规章已于2007年宣布废止。 在昨日的《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一审中,不少委员就“谁是执法主体”“禁烟范围如何界定”提出了看法。 有委员指出,在飞机上、在动车等特殊场合,人们已经达成了共识,几乎无人抽烟。但是换了场合,比如在其他一些诸如学校、景区、体育场、酒店等场所,却很难避免这种现象。 而这种现象,究竟由谁来成为执法主体也存在难度,比如说,在包厢里抽烟很难有执法人员在现场;超市的工作人员也无法强行要求,要给予一定的罚款更是难上加难。 福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先立法,有了法规的约束,主要场所的控烟或会得到加强。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目前只是第一次审议,后面还会二审、三审等,条例会向着更加完善的方向走。 主要看点 禁烟范围:公共场所分禁止吸烟和限制吸烟两大类 草案从福州市实际出发,拟将公共场所分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和限制吸烟的场所两类,规定限制吸烟的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吸烟区域,而禁止吸烟的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以此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草案中提及妇幼医疗机构、中小学校、交通工具、体育场馆,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室内公共办公场所等12类场所拟规定为禁止吸烟的场所。草案也拟将酒吧、餐馆之类的服务场所以及旅游景点、公园、游乐场等五类公共场所规定为限制吸烟的场所。对于限制吸烟的公共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设置明显标志、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气效果,并远(隔)离人员密集区域等多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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