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乡建委回应挖坑与业主冲突 律师称施工违法
2014-08-20 09:49:1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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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昨日下午东南快报记者联系了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一位不愿具名的有关人士向东南快报记者表示,目前朗园小区附近的山体比较多,山上的雨水和生活污水裹挟着山上的泥沙顺着梅亭渠流进国光泵站。导致泵站里的设备因此经常损坏,经过多次修理,已经十分老化。为了不让泥沙流进泵站,需要在水流进泵站之前设置一处沉砂池,进行沉砂处理。 为什么要选定在朗园小区门前的空地下建设沉砂池呢?“一方面是由于梅亭渠周边管网太多,且只能在国光泵站上游设置沉砂池;另一方面,原本打算重新选择地点兴建沉砂池,但是考虑到工程量太大,会对附近居民造成较大影响,而朗园小区门前的空地下原本就有一处约七八米深的污水井,因此便将沉砂池的位置选定在此。”上述有关人士说,按照设计方案,该沉砂池平面面积为3米×5米,深6米。在这处污水井内部设置隔板,让污水经过隔板的时候能够停留一下,随后再让没有泥沙的污水流进国光泵站,就不会让泵站里的设备受到损坏。 对于施工方未能出示施工许可证一事,这名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施工属于维护类的应急抢修,如果在沉砂池建成前出现国光泵站设备坏掉等,就会导致污水直排闽江等情况,对原厝水源地的水质产生污染,影响福州市民的饮水安全。“在沉砂池建成之后,我们会对被挖开的小区空地进行原样恢复,并进行防臭、防坠处理,保证附近居民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昨日下午,为保证业主安全,已经派人员在大坑周围重新摆设了安全围挡。等与业主协商之后再继续进行相关建设。” 律师:挖坑施工违法业主可以司法维权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向东南快报记者表示,工程如不在小区红线以内且又属市政抢修工程,附近小区业主只对其拥有相邻权,施工方也需保证附近居民通行安全。如施工是市政应急抢修工程,施工前不具备相应告知条件,施工方可以在施工的同时对业主进行告知。就朗园小区而言,工程即使属于市政工程,但施工范围在小区红线以内,施工方相关施工许可证又不完善,业主有权利对其进行制止。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市政工程规划应先通过相关证照审批,得到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前,还需得到相关施工许可证后,方能进行施工。”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律师也向东南快报记者表示,施工方所出示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不能算做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所以,发生在朗园小区的施工行为可以判定为违法行为。但业主在制止施工时应注意方法,应及时向施工方上级主管部门告知,并要求其尽快制止,或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此外,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尤文香律师称,地上施工与地下施工是有所区别的,地下施工时地质结构的考察和工程质量的验收更有难度,所以市民有了更多的担心。施工方代表在施工时需与业主代表进行有效、对等的沟通。作为政府部门,需要多倾听业主的诉求和意见,不能对业主代表的正当性要求置之不理。业主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维权。 (东南快报见习记者 王一 记者 陈腾健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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