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读者起诉《小时代》 指控郭敬明语法混乱
2014-08-18 09:37:15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快记者翟星理/文李剑准/图 去年福建两读者雷佳文、陈大漓状告《小时代1.0折纸时代》(以下简称《小时代》)一书“缺斤少两”。今年7月2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雷、陈二人胜诉。越洋图书城被判退还读者雷佳文、陈大漓购书款32.8元并付赔偿金32.8元,出版人长江文艺出版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第一次开庭、一审判决书下达时,东南快报均进行了报道,引发各方关注。其中,部分法律界人士支持雷、陈二人维权行动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通过法律行动达到在文学评论界打出名声的目的,是否涉嫌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原告是否借机炒作自己? 8月14日,东南快报记者独家专访此次诉讼的三位策划者雷佳文、陈大漓、雷杨华,以期厘清围绕本案的几个争议性问题。 “法律途径是没有办法的一个选择” 东南快报记者:你们这次起诉的目的是什么? 雷杨华:目的有两个:保护汉语的纯洁性,告诉大家小说该怎么写,不能乱套。郭敬明《小时代》里面的人物、故事情节、环境描写都存在问题。我在教育培训公司教初中生、高中生语文,有时候上课对学生说你作文这么写有语法问题,成语用得也不对。学生说,郭敬明就是这么写的。后来我去读郭敬明的《小时代》,发现里面用了很多长句,有些地方语法逻辑说不清楚,小说中出现的英文也没有标注汉语意思。大概2012年我就发现这些问题了,刚好雷佳文是学法律的,陈大漓是书商,我是搞文学评论的,我们三个人就萌生了起诉郭敬明的想法。 东南快报记者:想要达到这两个文学上的目的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吗?有没有尝试过其他途径? 雷佳文:之前也想过在网上发帖,但网络上没有人站出来说公道话,界定我们的说法是对还是错。我觉得认真读过《小时代》的人不多,发现问题的人也不多,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郭敬明的“铁杆粉丝”。如果我们去找消协或者图书销售者,会面临一个问题:我们怎么验证《小时代》版权页标注的字数比实际字数少呢?最终还是要寻求司法鉴定。法律途径也是我们没有办法的一个选择。 雷杨华:虽然法律途径会比较慢,但是它会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是对还是错?事实证明我们是对的。 |
相关阅读:
- [ 08-15]锦荣接演《小时代3》身价飙升 年收入可超千万
- [ 08-14]赵宝刚谈新片票房:我可能卖不过《小时代》(图)
- [ 08-12]《小时代3》《后会无期》等电影催生出旅游热潮
- [ 08-12]新疆一影院实行"电影分级" 《小时代3》成限制级
- [ 08-07]《后会无期》票房赶超《小时代3》 最终可能近6亿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