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政经> 正文

榕市容局原渣土噪声执法大队长“带头”受贿48万

2014-08-18 08:15:27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新华网福州8月16日电 杨某某是一名有30多年党龄、近40年工作经历的老党员,再过几年就可以光荣退休了,然而此时,他却要离开岗位,走进“高墙”。

杨某某的腐败问题,得从他和福州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股东郑某的交情说起。

2009年3月,杨某某因失职被免职。在新的岗位上,杨某某没有好好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抱怨世态炎凉。此时,郑某仍经常和他联系,有意与他亲近,使杨某某产生了“以后有机会,能关照就关照”的想法。

2011年10月,杨某某被任命为福州市市容局渣土噪声执法大队大队长,郑某多次请他喝茶聊天套近乎,关系越走越近。在之后的半年里,该公司的渣土车多次违规,杨某某都及时出手“摆平”。

为了感谢杨某某的“照顾”,郑某先后三次送给杨某某现金30万元。除了自己收钱,杨某某还替该公司送了一部手机给时任副大队长的汪某某。

在与福建5家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老板的交往中,杨某某大行职务之便,“能关照的就关照”,或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通过这些“运作”,杨某某先后收受了这5家公司贿送的18万元人民币。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