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一老干部局局长组织公款旅游被免职
2014-08-14 10:56:1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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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讯 继8月11日省纪委在官网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之后,昨日,省纪委再次下发文件,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罗源县委老干部局变相组织工作人员公款旅游,罗源县委免去郑鸣丰的县委老干部局局长职务。 厦门市湖里区政法委副书记(正处级)洪奕文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厦门市纪委给予洪奕文党内警告处分。 德化县盖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远平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德化县纪委给予李远平党内警告处分。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卫生院院长李天培组织公款吃喝,涵江区纪委给予李天培党内警告处分。 永定县金砂中心小学校长张万龙违规操办婚宴,永定县纪委给予张万龙党内警告处分。 周宁县林业局原主任科员刘孙益违反工作纪律,未办理请假手续,累计旷工达26天,周宁县委决定给予刘孙益降为科员的处理,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相关新闻 南平公车“加V”接受监督 近日,南平市印发《开展超标公务用车、多占办公用房以及滥建楼堂馆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南平市一般性公务用车将“加V”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决按编制、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南平市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纠正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滥用军车警车牌照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通知》明确规定,南平市将落实中央、省上公务用车改革各项措施,认真研究制定贯彻意见,从今年11月前将通报悬挂HV号段牌照情况,12月底开始对全市公车进行调查摸底,2015年开始制定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东南快报记者 吴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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