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洞山洪暴发致5死续 景区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014-08-13 07:46:2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晋安旅游局 这类景区安全评估无成熟标准 “这类景区的安全评估,没有一个成熟的标准。”福州市晋安区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此,皇帝洞景区并没有做过这类评估,而省内其他景区,由于没发生过(类似情况),所以不知情。 他介绍,旅游局和相关部门对皇帝洞景区的管理,主要是“旅游安全管理”,其中包括景区的设备设施、人员、制度、建设等方面。对于自然灾害来临前的预警,经营方应有一套完整的预警系统。但对于预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该名负责人未对记者透露。 东南快报记者查阅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法》了解到,按照规定,景区开放应当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同时,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条文规定,“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但对于评估的具体标准,该项法律条文没有提及。 专家认为 旅游安全风险评估意义重大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旅游系副教授李志强对《旅游法》和山地景区有一定研究,他认为,对山地景区进行科学有效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主要是因为山地景区的不安全因素比平原景区要多一些。”他指出,首先,在交通安全上,山地地貌起伏变化大,纵横的沟壑、连续的坡崖等,都会使旅游交通安全的风险性增大。同时,山地道路的安全与气象关系更为密切。尤其是在风雨雪雾的气候条件下,其安全系数更会大大降低。 其次,受地质条件影响。落石、滑坡、洪水、泥石流等偶发性地质灾害,都会严重危及游客的安全。特别是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安全问题更加严重。 此外,植被及野生动物以及森林火灾等自然因素,都可能对游客造成伤害,在山林中,若游客受困于悬崖绝壁上,也极有可能造成潜在的不安全隐患。 “虽然《旅游法》规定,景区在开放前就该有专门的景区安全评估程序,但对于具体细则,并没有那么专业。”李志强认为,这是《旅游法》实行过程中产生的漏洞,目前而言,国内针对旅游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滞后,只有关于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旅游法》施行已经快一年了,但其相关标准都尚未有细则,其中就包括风险评估机制。他认为,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景区的风险评估工作没有办法在国内落实到位。 此外,景区经营方是最直接的承担者。一定要有安全意识,以预防为主,景区内要做好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工作,有一套事故后续处理的紧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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