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作业时头受伤严重失血 直升机救助送医(图)
2014-08-05 10:59:48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8月5日讯 昨日上午,在东山以南约120海里海域,“闽东渔64625”渔船上一名渔民在作业时头部受伤,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B-7328机组到达事发现场。救生员王鑫源说,当时伤者已严重失血,机组下降救生担架至船舱,将伤者吊运至救助直升机。返航途中,伤者头部被进一步包扎,伤情得到控制。之后直升机降落厦门机场,伤者被转至120救护车。 (福州晚报记者赵铮艳张人峰) |
相关阅读:
- [ 09-06]台湾渔业部门称被扣渔民作业处已在菲国“领海”
- [ 04-11]台日渔权谈判17年首出结果 台渔民作业范围扩大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