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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公布10处限期拆除违建 8月4日之前自行拆除

2014-08-02 10:05:0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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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8月2日讯 台江区治违办日前公布10处限期拆除违建名单,并责令当事人8月4日之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若当事人有异议,可拨打台江区治违办电话63660205提出陈述与申辩。

10处违建分别是汀洲社区大庙新村3号楼401、浦东社区工业路5号—1单位、达道社区达道路地铁工程旁、工业路193号宝龙广场国惠酒楼西侧、台江区鳌江路鳌峰洲小学教师宿舍楼楼顶(603)、建海新村B楼300号、江滨大道旁敬义弄7号、象原路(原食品厂)2号楼西面库房、瀛东社区六一中路507号(橡胶厂)及茶亭街道群众路永辉超市东北侧等,违建总面积达748平方米,均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福州日报记者 李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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