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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开溜”普通事故“升级”处罚加重

2014-08-01 09:09:23 陈恭璋 吴臻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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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吴臻 通讯员 张宁 赵永龙) 深夜,一辆小车撞到隔离栏和施工围挡,无人受伤。这本是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最终司机被拘留、罚款、扣分。

小车撞到电动车,骑手受伤,小车司机不是第一时间拨打110和120,而是驱车离开。目前该案还在侦办中,但警方介绍,若是伤者伤势属重伤或死亡,小车司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警方介绍,事故越大,肇事司机一旦逃逸,就越“亏”,受到的处罚越重,因为逃逸的行为改变了事件的性质。

【事故一】本是小事故 升级为肇事逃逸

4月23日凌晨,福州仓山区福峡路城门菜市场附近,一辆小轿车撞上隔离栏和地铁施工围挡。事后,司机没有下车查看,而是驾车离开。

仓山交巡警大队介入调查,由于该路段没有监控,民警走访了解到,当晚地铁工地一名姓段的保安值夜班,可能知道一些情况。段姓保安告诉民警,当晚确实有听到撞击声,但没有见到肇事车辆,只在现场捡到一面车号牌。

随后,民警从这面车牌入手,查到肇事车辆系闽A××350黑色比亚迪小轿车,并找到车主林某。林某交代,事发当晚,他为避让前方路面障碍物,控制失误,导致车辆撞上护栏和地铁施工围挡,因自己没受伤,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离开。

因交通肇事逃逸,福州仓山警方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由其承担护栏等设施的修复费用。

【事故二】图像分析比对 揪出逃逸司机

7月19日凌晨4点多,福州仓山区建新中路与卢滨路交叉口处,一辆小轿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后逃逸,骑手受伤。

事后,民警调取路口的监控视频发现,一辆黑色轿车闯红灯通过交叉路口并左拐进入卢滨路,有重大肇事嫌疑。因夜间光线较弱等原因,民警未能完全看清车牌号码,但通过定格放大和图像智能比对系统分析,民警认定车牌前几位号码为“闽A135”。通过对几条线索的综合查询,民警找到该车车主。车主告诉民警,该车近期是刘某在使用。于是,民警通知刘某到仓山交巡警大队。

“我知道错了,我当时真不该逃跑。警察同志,能给我一次机会吗?”刘某到案后,捶胸顿足,悔不当初,但其行为已触犯道交法。目前案件还在侦办之中。

□说案

逃逸“升级”事故

针对这两起交通事故逃逸,昨日,记者咨询了仓山交巡警大队资深民警赵警官。

赵警官分析,第一起交通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会拒赔,相关理赔均由车主自行承担,而且车主因肇事逃逸,还要被拘留、扣分和罚款。但若是没有逃逸,原本就是一起小事故,相关修复费用均由小车的保险公司理赔。

而第二起案件中,目前伤者的伤情鉴定还不明,因此司机的处罚还不明。但赵警官说,若伤者伤势重伤甚至死亡,该司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若是没有逃逸,警方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只有伤者死亡、司机达到主要责任或全责才会被追究刑责。

对此,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交巡警大队的数据统计,在交通事故类案件中,肇事逃逸的人员比例达到3%~5%。警方介绍,事故越大,逃逸的司机越“亏”,受到的处罚越重。逃逸的行为改变了事件的性质,相关赔偿也由保险公司转移至逃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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