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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游泳馆游泳受伤缝6针 游泳馆欲敷衍了事

2014-07-31 10:25:0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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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7月31日讯 炎炎夏日,正是学习游泳的好时机。陈女士14岁的女儿小珍在福清市融波游泳馆练习游泳却受了伤,她的脚面被泳池水下异物刮伤,血流不止。游泳馆管理人员仅用两个创可贴帮小珍处理伤口,打算以“这是意外”敷衍了事。陈女士赶到后要求游泳馆送女儿去医院,小珍的伤口处被缝了6针。

陈女士向福清市工商局投诉时称,她的女儿小珍几乎每天都到福清市融波游泳馆游泳。26日,小珍快游到池边时,感觉右脚脚面被一个硬物刮了一下,疼得很厉害,她赶紧上岸。

小珍上岸后,发现自己的右脚被划伤,鲜血不停地往外渗,她吓得大哭。游泳馆管理人员李某闻讯赶来,觉得伤口创面不大,就用两个创可贴帮小珍处理伤口。

小珍打电话告诉妈妈自己受伤了。陈女士赶到,要求李某陪她们前往医院。经医生诊断,小珍的伤口挺深的,必须缝针处理。结果,小珍缝了6针。

陈女士向游泳馆讨说法,李某辩称“这是一个意外”,并强调在事故原因查明之前不承担责任。27日,陈女士拨打12315维权。

福清市玉龙工商所介入调解。商家向工商人员解释说如果是消费者脚被异物扎到,责任应该算到自己的头上,可小珍是脚面被刮,这就很难判断原因了。陈女士则要求商家把泳池的水排干,自己下去查找原因。

福清工商人员指出,小珍是在泳池内发生意外伤害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游泳馆方面不应推卸责任。

经多次调解,商家就此事向陈女士和小珍致歉,于7月29日一次性赔偿小珍500元钱当医疗费,并赠送10张价值350元的门票。商家还向工商人员保证,当天结束营业后,将排干泳池检查,确保以后不再出现类似事故。

(福州晚报记者林安镇通讯员陈波余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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