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设在地下 节约成本是主因 为何要把儿童游乐场设在地下?一名游乐场经营者告诉记者,由于成本原因,商场很难把儿童类行业放在一层、二层的黄金位置。儿童游乐场也很难支付得起黄金位置租金,所以配套的儿童游乐场经常设在地下层或3层以上。 据记者了解,以宝龙城市广场为例,地下一层的租金,每平方约为100元,而一、二层黄金地段租金,每平方均价为1000元。一名业内人士表示,商场增加儿童游乐场是为了增加人气,吸引市民到商场消费,事实上,儿童游乐场都不怎么盈利。 消防部门:因规范有漏洞 执法存在困难 记者调查发现,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要求,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4层及4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但规范并没有详细注明如何界定“儿童游乐场”,导致消防部门内部对这条规范的理解存在分歧。 一个态度是,只要是14岁以下的儿童聚集游玩的游乐场,设置楼层不符合规范的,依据《消防法》均应予以拆除。据了解,宁德一儿童游乐场,就因为开在当地一家商场的6层,去年被有关部门责令拆除。 另一个态度则认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并未注明儿童游乐厅、游乐场的标准。“规范主要考虑,一旦发生火灾等险情,可以方便缺乏逃生能力的儿童立刻疏散。”消防部门一位人士表示,由于规范存在漏洞,“儿童游乐场”难界定,成为消防实际执法的一道难题。 以宝龙城市广场地下儿童游乐场为例,该人士认为,这里情况比较复杂,因为该地下室有块可以见天的广场,万一发生火灾,这块空地可以作为逃生避难所,因此没有将其叫停。但有家长担忧,这块广场仅百平方,地下一层还有各类烤肉店,是否也是引发火灾的隐患。 该人士还介绍,商场在前期报批时,只是将设计图交到消防部门,在消防验收时,经营者并未入驻商家,消防部门不能准确判断店铺究竟用于哪些经营项目,这也是导致此类现象频发的主要原因。“消防部门有权在商家经营时进行监管,但是否该关停的问题,因为规范不清晰,令消防部门执法存在困难。同时,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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