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刀短评 施救如打劫监管部门不能沉默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记者 大面) 高速路上遇车祸,车主等来的是施救,还是“祸中祸”?福州胡先生朋友开车被追尾,拖车费加停车费共收了近2000元,直呼“坑人”。 被拖车公司痛宰,多数车主愤怒,却迫于无奈只能含恨接受。是谁炮制了“施救如打劫”的乱象?是谁将车主视为“砧板鱼肉”?又是谁让“天价拖车费”明目张胆? 是政策缺位吗?早在2010年,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就发出通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收费,其中对于拖车费一项作出了十分详细的说明。拖运一般小轿车的,基价300元,另按每公里10元标准收费。以此标准计算,胡先生应缴的拖车费为400元左右,只需实收的四分之一。 那么,有“法”为何不依?私营拖车企业的定价,完全无视标准,甚至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就连收费项目都是“巧立名目”。如此随意的收费,为何没人管? 事故发生后,路政部门叫来拖车企业处理。车主几乎没有选择余地,加上对部门的信任,完全不知“上了贼船”。令人疑惑的是,路政部门选择拖车企业的标准是什么?为何会叫来如此“乱收费”的企业? “天价拖车费”消费了车主,也消费了法律与正义,监管部门不能沉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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