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通讯员 李荔 林帅 记者 徐丰) 拿着受赠的代金券去黄鹤楼餐厅请朋友吃饭,买单时,被店方告知代金券7月7日后才能使用,可是代金券上明明只标注截止日期。 7月2日,福州市民李女士带着朋友在位于仓山区盘屿路的黄鹤楼餐厅用餐时,遇到这样的尴尬。 在结账时,餐厅服务员告诉她,代金券从7月7日后才开始生效,现在还不能使用。李女士顿时不解了:代金券上仅标明使用期限截止到8月7日,并未标明代金券的启用日期,而且领到代金券时店员也没有向她说明。 对于李女士的质疑,店员答复称店内的宣传板上有关于代金券使用期限的提示,是李女士自己没看清楚。双方争执无果,李女士只好向12315投诉。 工商人员介入调查后指出,餐厅在代金券上并未注明启用日期,虽然在宣传板上标注了使用期限,但不能做到让每一位持券消费者在使用前都看到这样的提示,因此餐厅的做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该餐厅向李女士致歉,并同意她当场使用35元代金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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