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病犬打针次日死去主人难退药剂 经调解获退758元

2014-06-12 08:54:3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6月12日讯 6月4日,吴小姐的爱犬露露患病,她送到福清一宠物商店打针治疗并开了3天的药剂,共花费1180元。打针次日的早上,露露死了,吴小姐还有2天的药剂未用,她想拿到商店去退,但被拒绝。昨日,经福清工商调解,吴小姐获退758元。

4日晚,下班刚到家,吴小姐突然发现朋友赠送给自己的贵宾犬露露无精打采地蜷伏在墙角,身旁还有呕吐物。吴小姐就带着露露去看病。

在福清馨茹宠物商店内,兽医陈某诊断露露得了“犬细小病毒病”,病情比较严重,需打针、输液治疗,如能熬过3天的危险期,一般能够痊愈。陈某给露露开了3天的药剂,包括白蛋白、氧氟沙星、乳酸林格氏液等,吴小姐支付了1180元的医疗费。

次日早上,吴小姐发现露露死了。在处理完爱犬后事,吴小姐想起在福清馨茹宠物商店内还剩余两天未用的药剂。

6月10日,吴小姐找宠物商店欲拿回未使用药剂的费用,店方称药剂已开单,没有退回的惯例。吴小姐只好拨打12315电话求助。

福清市玉龙工商所介入调解。宠物商店对工商人员提供了小狗的病例及福州市宠物行业协会定的收费标准,表明自己收费并无问题,且收费标准在治疗前已明示吴小姐。

工商人员认为商家应本着为顾客着想的理念经营,剩余的药剂尚未开封,并不影响其二次销售。经调解,商家终于答应无条件将剩余的药剂回收,退还给吴小姐758元。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陈波 余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