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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新的司法解释 男子帮赌场"看场子"被免予起诉

2014-06-11 08:06:31刘清华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东快讯(记者刘清华通讯员黄从余林蔚)近日,连江人陈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起诉,为赌场“看场子”的陈某华(化名)等人被免予起诉,这得益于今年3月刚颁布实施的司法解释。

2012年7月,连江人陈某通过网络,购置了5台8人机型和6台单人机型的电子游戏赌博机,在长泰县林墩民营工业区租场所,纠集打工人员参与赌博。其间,陈某雇请陈某华等人“看场子”,并为参赌人员兑换现金等管理工作。陈某华等人按日领取工资。

2012年10月16日,长泰县公安局接到举报查获该场所,缴获上述电子游戏赌博机。陈某脱逃,后于2014年3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陈某华等人受雇参与赌场管理,提供服务,应该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根据以往做法,检察机关应该对陈某华等人提起公诉。但是,长泰县检察院没有这么做。

据介绍,2014年3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颁布了《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性质认定、处罚标准、量刑标准等作了详细规定。其中,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最引人注目。

“陈某华等人没被起诉,得益于新的司法解释。”经办检察官说,上述《意见》规定,对受雇用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人员,除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可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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