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10岁顽童砸坏宝马后视镜 几千赔偿让务工父母为难

2014-06-01 10:07:26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快讯(记者刘清华通讯员王玥叶美倩高上权)昨日,在晋江市西滨镇,一名10岁小孩玩石头时将一辆宝马车后视镜砸坏,几千元的赔偿让务工的父母很为难。在民警的协调下,车主答应让孩子父母分期付款。

昨日上午,晋江市西滨派出所民警接到居民王先生报警,称停在楼下的宝马车后视镜被砸坏了,旁边车漆也被蹭坏了。

民警到达现场展开调查。监控录像显示,一名约10岁的小男孩拿着石头砸向该车。经过询问周边群众,民警很快锁定该小孩是车主的邻居。邻居是前年来晋江务工的四川陈姓一家。

王先生说,后视镜价值四五千元,陈某看管小孩不当,砸坏了他的车子,应当负全部的责任,要求一次性赔偿。陈某则觉得王先生每次都是乱停车,这次不是自家的孩子砸车,下次也会被其他的孩子破坏,加之也没那么多钱赔,两家争持不下。

民警调查完陈某家境后对王先生说,因为双方都有各自的过失,应该合理协商赔偿。陈某小孩是有意而为之,其家长要负主要责任。而王先生的车子停车位置不对,也要负一部分责任。考虑到家境问题,王先生可以让陈某分期付款。

最后,两人同意了民警的提议。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