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穿越到天津南京续 市食药监局调查存疑药店
2014-05-28 11:09:5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市食药监局4位稽查员到店后各自分工 福州新闻网讯 有些药品明明在药店销售,但查询药盒上的电子监管码,网上显示的“当前流向状态”却在医院。这表明该药品在流通环节中出现了违法操作,甚至可推断它是“回收药”。27日下午,市食药监局就网友举报和本报记者调查发现的两家存疑药店进行调查,相关结果将在第一时间进行通报。 两家存疑药店被查 27日下午,记者与市食药监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的4名稽查员首先来到惠好四海西二环路店。记者近日曾在该店购买了4盒“拜糖苹(阿卡波糖片)”,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上,输入药盒上的电子监管码,结果显示,这些药的当前流向状态都在天津的医院或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记者提供的购物小票,稽查员进店后首先要求店员按照小票明细,打出一张相同的小票,比对两张票据是否一致。稽查员表示,这是为了核实记者当时所购买的药品是从这家店买的。接着,稽查员让店方出示了购进该批次“拜唐苹”的配送清单。除了“拜唐苹”,他们还另外抽取了其他5种药品的样本。配送清单显示,该店的“拜唐苹”全部批发自“惠好”闽侯总部。经记录与取证后,稽查员表示将去闽侯相应药品批发商处进行查验。 随后,记者与4名稽查员来到金山金榕南路宜又佳医药行。网友“星航者6556”曾反映在该店所购的几盒“拜唐苹”和“罗盖全”,其“当前流向状态”显示在我市的两家医院。虽然该店店长说,网友已向他承认是自己弄错了。但稽查员还是对其进行了类似流程的调查取证。店长表示,他们店里的“拜唐苹”等药品都是来自“惠好”等大型药品批发公司,进货时,双方都有核对“三证”。 流通中违法可能性较大 市食药监局稽查员告诉记者,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不得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药。也就是说,药店若直接从医院或药贩手中收药,都属从非法渠道进货。 该稽查员分析说,医院的药品售价比药店高,药品又还没过保质期,理论上说,药店购买医院剩货的可能性不大。而在监管部门的严格规范下,药厂将本应流向医院的药品流向医药批发公司,这种“剩货互串”的行为对药厂无益,可能性也不大。所以,药品若出现“流向状态”在医院的情况,可基本判断为该药品在中间流通的某个环节中出现违法操作,“至于在哪个环节,还需要等待检查结果”。 同时,稽查员也表示,有时“电子监管码”记录的中间商信息不完全,若经查明,该药店是向正规供货商进货了“回收药”,该药店便无责,稽查员则将沿着流通中的上游环节继续搜寻出问题的中间商。如若该中间商是外地公司,由于权限有限,市食药监局还需联系当地相关部门一起调查取证。 市食药监局稽查员表示,此次药品检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 (福州晚报记者 朱丹华 张旭 文/摄) |
相关阅读:
- [ 05-28]药品穿越到天津南京续 市食药监局调查存疑药店
- [ 05-28]莆田秀屿药监局官网“瘫痪” 内容均是去年旧闻
- [ 05-27]南平市食药监局“六个一次”开展“回头看”
- [ 05-19]省药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
- [ 05-16]福建39家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被省食药监局约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