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福州:女骑手骑超标电动车 遇交警设卡撞倒行人

2014-05-21 07:01:01汤先增 张超晖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汤先增 张超晖 见习记者 郭丽娟 文/图) 昨日上午11时许,福州斗门高架桥下,一名女子骑着超标电动车,突然冲上人行道,将一名人行道上的女子撞倒。

记者赶到现场时,被撞倒的女子仍瘫坐在地上,旁边停了一辆粉红色超标电动车。记者正准备上前询问其伤情时,身旁的两名女子将其扶起。(如上图)据目击者介绍,其中一位戴头盔的女子就是肇事者,对事故原因双方都不愿多说。

据目击者陈先生称,当时斗门高架桥下交警正设卡查处超标电动车,女骑手为躲避交警查处,冲到非机动车道上,电动车直接压在被撞女子的腿上。

现场民警表示,事发路段确实有交警设卡查处超标电动车,但对肇事女子为躲避交警查处,才将车开上人行道一事并不知情。双方后来均表示愿意自行协商解决,她们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后便离开了。

陈先生报打本报968111报料,线索费40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