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杨桥西路一小区楼顶建起茶楼 业主:行为属违建

2014-05-08 17:2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部分业主:修建茶楼是违建

由于报料人林女士不方便出面,记者将物业处主任的说法用短信转述给她。对于陈主任的说法,林女士表示不认同。为了证明物业处是在推诿,陈女士还将小区其他业主的微信内容发给记者,记者看到,大多数业主认为22层住户在没有征得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建,应该是违建。“2204室业主修建茶楼时一直有居民反对,物业处居然说没有投诉而置之不理。”林女士说。

陈女士表示,22层住户应该拿出详细的顶层设计图交给物业处,然后委托物业处公示,征求其他业主意见。“2204室业主应该立即停止施工,去征求其他业主的同意。”林女士说,即便居民同意将顶楼改成茶楼,但未经通知就直接修建,就是程序不合法。

物业:若是违建,肯定会处理

7日,记者了解到,该小区4号楼22层2201室和2202室住户也将自家楼顶改成了茶楼,并且已经在使用。对此,物业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已经存在的茶楼,物业处并没有接到相关的投诉,钥匙由物业处管理,小区其他业主也欣然接受。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任林鹏律师表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前提是所有的改建、重建都不属于违建。”任律师说。

7日,记者再次询问该小区物业处改建茶楼是不是违建时,陈主任表示,若是在改建过程中真的出现违建的情况,物业处肯定会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福州晚报记者 吴康乐 文/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