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货车撞隧道内壁抛锚 后方车紧急避让追尾
2014-05-01 09: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两车追尾后,乘客站在隧道内不安全 东南网5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毛朝青 文/图)昨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福州绕城高速路贵新隧道内,一辆货车撞到隧道内壁,无法移动,其后方车辆纷纷避让,有两辆小车发生追尾,所幸事故中无人受伤。两辆小车上共有7名人员,在事发后站在隧道内的路沿上,直到记者提醒,这些人员才撤出隧道。 据了解,绕城高速路上,小事故不适用于“小事故快撤”,警方表示,市民应先报警,双发若对事故能达成一致,可先撤离再处理;若有异议,先在车后设警示牌,再撤离人员。另外,五一假期来临,警方提醒市民,驾车出游注意安全。 后来车避让追尾 车上人站隧道内 昨日中午11点10分,记者赶到现场。事发地点距离隧道出口约1公里,发生事故的大货车停在隧道左侧车道上,路政施救人员正在拖车。 在隧道右侧车道、距离大货车仅四五米处,停着两辆发生追尾的小车,其中车牌为闽A3N115的黑色小车在前,车牌为闽JS8756的白色小车在后。黑色小车车主告诉记者,当时前方货车发生事故,无法移动,后车避让时,他的车与白色小车发生追尾,所幸无人受伤。 发生追尾的两车司机和乘客共有7名,他们就站在路沿上。该隧道路段属于高速路段,不时有车辆呼啸而过。 担心这些人的安全,记者对这些人进行劝离。黑色小车司机说,他还没有报警,担心撤离现场影响事故处理。随后,记者引导其报警、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然后车上人员撤出隧道。 高速隧道事故 人应先撤出隧道 福州高速交警一人士说,快撤不适用于高速公路上的事故。 福州警方一人士说,高速路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首先要报警,在确定无人员伤亡的情况后,所有人员应安全撤离,直接站在隧道内等待民警是错误的行为。若是对事故责任有一致意见,双方可以撤离出隧道,车停在隧道外的紧急停车带,人员撤到高速公路护栏外等待民警到场。 若是对事故有异议,双方必须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标志,同时人员撤离。 |
相关阅读:
- [ 04-08]刚提的新车开2公里就抛锚?4S店给的油太少
- [ 04-06]漳州市区一辆土方车抛锚 滞留路中4小时
- [ 03-13]渔船失去动力闽江航道上抛锚 救助艇雨雾中出动
- [ 03-09]漳州:国道324线上一货车抛锚 致江东桥堵车
- [ 03-05]公交车抛锚民警推车 有人质疑博主光发微博不帮忙
- [ 02-11]浦城:小车雪夜抛锚 交警合力推车
- [ 09-27]俩“病车”铜盘高架附近抛锚 车流滞留近1公里
- [ 09-27]板车马路“抛锚”挡住车辆 女主播帮推车感动网友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